13. 伊斯蘭非常重視人的價值

伊斯蘭把人放在了所有被造物中最有價值的地位上。全能的安拉說:

“我確已把人造成具有最美的形態。(《無花果》95:4)

“我確已優待阿丹的後裔,而使他們在陸上或海上都有所騎乘,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給他們,我使他們大大地超過我的許多其他創(《夜行》17:70)

一天,一些人擡著一具屍體從先知(願主福安之)的面前走過,先知(願主福安之)站了起來。教生們問先知(願主福安之)道:

‘安拉的使者啊!這是猶太人的屍體!’

先知(願主福安之)回答道:

‘難道他不是一個人嗎?’

先知(願主福安之)的這個行為告訴我們,無論是一具屍體還是一個活人,只要他是安拉的創造,就應該被尊重。

亞拉•本•穆拉(願安拉喜悅他)說:

“我與先知(願主福安之)一起參加過許多戰役。無論何時,只要先知(願主福安之)看到死屍,他就立刻讓我們把他埋掉,從不問這個人是穆斯林還是多神教徒。”[1]

一具死屍尚且得到如此的尊重,一個活人呢?!《古蘭經》說:

“……除因復仇或平亂外,凡枉殺一人的,如殺眾人;凡救活一人的,如救活眾人……”(《筵席》5:32)

在伊斯蘭,殺人是很嚴重的惡行,是要受到嚴格懲罰的。[2]

大師毛拉納•哲拉魯丁•魯米說:

“如果我說出人的真正的價值的話,我和世界都會被焚毀。但是很遺憾,人不知道自己的價值,他們把自己很便宜地出賣了。人本是很貴重的絲綢,卻自己把自己當成破衣服的補丁了。”(《瑪斯納維》,第3卷,第1000—1001首詩)

伊斯蘭認為人是尊貴的,人的存在就是人應該得到基本人權的充分的理由。[3]伊斯蘭教法學家強烈主張不管什麽宗教、種族、性別、階級、國籍,作為人就是有權利的,不應該受到任何歧視的。[4]



[1].       哈克姆,I,526/1374.

 

[2].       布哈裏,Diyat,21;Tibb,56;穆斯林,İman, 175.

 

[3].       Kadir Mısıroğlu, Islam Dünya Görüşü(Islamic World View), Istanbul 2008, pp. 200-201; Prof. Dr. Recep Şentürk, İnsan Hakları ve İslam(Human Rights and Islam), Istambul 2007.

 

[4].       Prof. Dr. Recep Şentürk, İnsan Hakları ve İslam(Human Rights and Islam), Istambul 2007, pp. 13, 21.